除塵消聲器技術要求
一、規格型號技術性能:礦槽除塵系統消聲器處理煙氣量(帶配對法蘭):870000m/h,消聲量≥40dB(A) ;數量:一臺 二、設備組成(供貨范圍): 消聲器本體1臺、配套進出口變徑管(此項需和除塵器本體結合分交界面)、斜鐵(30組)、支座、進出口配對法蘭各1套,配套連接件、墊片、地腳螺栓。 三、設備技術要求及產品性能指標考核: 3.1消音器殼體:材質Q235B,厚度≥14mm。筋板厚度≥12mm,使用中無變形 3.2吸聲板:鍍鋅冷軋薄板δ≥2mm。 3.3吸聲棉:超細防水吸聲棉。 3.4吸聲板與殼體連接處固定螺栓為35Mn。 3.5消聲器的所有焊接應光滑平整,無裂紋、氣孔、夾渣等現象。焊接邊緣應打磨修平、去渣及飛濺物。 3.6消聲器內外殼表面進行噴砂處理,質量等級不低于 S±21/2。 3.7通風道腔體做防腐處理(噴涂防腐耐磨底漆三遍),外殼體涂Interzinc52環氧富鋅底漆二遍,Interthane 990聚氨脂中灰色面漆二遍。 3.8使用壽命:≥15年,防腐處理 3.9消聲量:距聲源位置一米噪音小于85分貝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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